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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企2.0 綠意盎然 調解世代 大和解 突破時刻 90後求職講場 人力之緣 企管達人 政府「工」略

香港調解的出現和發展成就(四)


現今,香港的調解發展可謂百花齊放,充滿動力。
香港的調解專業經過了二十多年的發展、融會及優化,由開始階段過渡至發展階段,再從2010年起邁向成熟階段。現今,香港的調解發展可謂百花齊放,充滿動力。

正如筆者在〈香港調解專業發展前瞻〉一文中指出,香港法院在2010年1月1日實施的《實務指示31》訂明,如果任何一方沒有參與最低程度的調解,或者不參與調解而沒有合理解釋,就有可能需要承擔對其不利的訟費令。在2013年生效的調解條例的推動下,市民對保障自己及相關機構的利益的意識提高,差不多所有涉及民事訴訟各方都會先行嘗試調解。因此,在解決爭議過程中,執業律師參與調解的作用顯得尤其重要。

另一方面,在2012年有兩個香港主要的調解專業機構,為了推動調解專業化而放棄本身的評審權,與香港律師會、香港大律師公會共同創建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(簡稱調評會),這是一個由業界主導、負責資格評審和處理紀律審裁事宜的單一調解員資格評審組織。在立法、司法及專業監管等三個獨立範疇的專業配套推動下,香港一躍成為世界調解專業最先進的地區之一。

同時,香港律政司亦大力推動香港成為亞太區爭議解決中心。為進一步促進調解在香港的發展,律政司司長成立了新的調解督導委員會,成員來自社會不同界別。督導委員會由規管架構小組委員會、評審資格小組委員會和公眾教育及宣傳小組委員會支援。由2012年起,律政司舉辦了三屆「調解周」及「調解為先」研討會,旨在提高公眾對調解的認識,以及為海外和本地的調解專家提供交流機會。研討會都廣受歡迎,每次「調解周」及「調解為先」研討會都有數百位講者及參加者出席。在2016年,第三屆香港「調解周」及「調解為先」研討會的總參與人數更超過了二千人。

下期,筆者會在「香港調解的出現和發展成就」的最後一輯中,介紹於成熟階段時期香港在調解方面的國際成就。


撰文:羅偉雄博士(Dr. Francis Law)
資深國際商業顧問及糾紛解決專家,擁有近三十年公共行政、人事、衝突及國際貿易管理的經驗,為香港和解中心會長、內地-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、粵港澳商事調解聯盟副主席、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理事、澳門科技大學和澳門城市大學客席高級講師、前海法院專家陪審員、首席調解培訓師、首席評審、資深國際調解專家及仲裁員。